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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4万城乡居民!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上调至103元

发布时间:Sep 2, 2018 | 作者:


  泸溪新闻网9月27日讯(通讯员 杨帆)日前,从泸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获悉,为了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通知》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至每人每月103元。每月提高18元。此次调标惠及我县4.27万城乡居民。

  此次提标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的第一年,对保障和改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县已全额补发了2018年1-8月调标的基础养老金615万元,并从9月起按新标准正常发放。

  【稿源】县城乡具保居局

  【作者】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