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启动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发布时间:Mar 5, 2019 | 作者:
3月5日,泸溪县民宗文旅局、教体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启动了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仍严格按照省民宗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操作办法》(湘民宗通〔2018〕13号)文件执行。根据文件精神,泸溪县有以下两类考生可以申请享受普通高校招生民族优惠加分政策:一是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在全国高校投档适用;二是聚居区汉族考生,加5分,仅限于省属高校投档适用。2019年3月2日至3月31日为县内初审、报名学校公示时间;4月1日至4月15日为县内学校终审及公示时间,逾期不再受理审核申请。
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是民族地区一项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受益面大而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民族政策,少数民族群众称之为最大的民心工程。多年来,泸溪县民族工作部门高度重视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把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把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关怀落到实处。自1991年以来,泸溪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已实现连续27年零举报、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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